20多年來解決離婚和移民問題

為雇主和個人提供移民解決方案

GTH Law Group 是橘郡移民法領域值得信賴的品牌,特別專注於為擁有移民員工的企業提供服務。 蕭律師也為希望準確有效地申請婚姻綠卡的高資產個人和各種收入水平的人士提供建議。

與蕭律師討論任何基於就業或基於家庭的移民法目標,讓您的案件走上成功的軌道。 獲得協助,在第一時間正確組裝文檔 避免因申請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誤。

求助 GTH 法律團隊來簡化複雜的移民法流程

移民法的大部分內容都注重細節。 錯誤可能會嚴重延遲流程。 在蕭律師的建議下,您的以下移民案件比您自己處理的成功機會更大。

  • 以家庭為基礎的簽證和綠卡,包括為未婚妻或配偶或父母和/或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提供擔保。
  • 基於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的綠卡。
  • H-1B 非移民簽證適用於受過大學教育、具有高度專業知識、從事軟體工程和電腦程式設計等專業職業的個人。
  •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適用於在多個國家(包括美國)開展業務的實體僱用的外國高管、經理和其他人員
  • 公民身份申請、面試和測試,通常針對準備入籍的美國永久居民。

如果您沒有看到上面列出的移民目標,請諮詢 GTH Law Group,以了解您下一步需要做什麼。

不要獨自面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美國移民局在線提供許多免費建議、表格和資訊。 它的網站是一個很好的資源,但它不像律師那樣提供個人化的建議。 為了避免錯誤和延誤,請諮詢律師以協助理解您可能面臨的複雜流程。

請致電 888-736-0895 或發送電子郵件查詢,尋求有關商業或家庭移民問題的協助。 GTH Law Group 在加州阿卡迪亞和爾灣設有辦事處,為南加州、全州、全國和全球的客戶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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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的大部分內容都注重細節。 錯誤可能會嚴重延遲流程。 在蕭律師的建議下,您的以下移民案件比您自己處理的成功機會更大。

  • 以家庭為基礎的簽證和綠卡,包括為未婚妻或配偶或父母和/或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提供擔保。
  • 基於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的綠卡。
  • H-1B 非移民簽證適用於受過大學教育、具有高度專業知識、從事軟體工程和電腦程式設計等專業職業的個人。
  •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適用於在多個國家(包括美國)開展業務 的實體僱用的外國高管、經理和其他人員
  • 公民身份申請、面試和測試,通常針對準備入籍的美國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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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獨自面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美國移民局在線提供許多免費建議、表格和資訊。 它的網站是一個很好的資源,但它不像律師那樣提供個人化的建議。 為了避免錯誤和延誤,請諮詢律師以協助理解您可能面臨的複雜流程。

請致電 888-736-0895 或發送電子郵件查詢,尋求有關商業或家庭移民問題的協助。 GTH Law Group 在加州阿卡迪亞和爾灣設有辦事處,為南加州、全州、全國和全球的客戶提供服務。

移民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適用於在美國和員工所在國均設有實體的國際公司的關鍵員工。 此類簽證允許具有專業知識的外國工人搬遷到美國,在該公司位於美國的實體就業,前提是他們在過去三年內為該公司至少連續工作一年。 總部位於美國的實體必須是與公司共享共同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母公司、關聯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如果不存在,L-1 可以使公司派一名員工到美國建立公司。

如果您正在考慮 L-1 申請,請致電 888-736-0895 聯繫 GTH Law Group,與我們的律師進行初步諮詢,以了解有關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資格的更多資訊。

移民婚姻綠卡

法律允許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為配偶、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和父母(如果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申請綠卡,無需排隊。 美國公民的某些其他家庭成員也有資格獲得綠卡身分 ; 但是,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

法律允許綠卡持有者申請某些家庭成員來美國永久居住; 然而,家庭優先類別的移民簽證每年數量有限,並且可能有等待期。

移民未婚簽證

法律允許美國公民為目前居住在美國境外的未婚夫(妻)申請 K-1 簽證,以非移民身分進入美國。 未婚夫(妻)必須在入境後 90 天內與其美國公民申請人結婚, 否則他/她必須在 30 天內離開美國。 結婚後,他/她可以透過申請永久居民卡(也稱為綠卡)來調整身份,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

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使用 K-2 簽證陪同未婚夫(妻)前往美國。 他們不需要是美國公民或未婚夫(妻)的親生子女,並且可以是收養或非婚生子女,但未婚夫(妻)所在國必須在法律上承認他們是未婚夫(妻)的子女. 此外,他們在持 K-2 簽證進入美國之日之前必須保持在 21 歲以下且未婚。如果您目前與未婚夫分居,並希望將他或她帶到美國結婚,請致電 833-663-2005 聯繫 GTH Law Group 進行初步諮詢。

非婚姻移民

美國公民可以為特定家庭成員申請簽證。 法律允許他們為以下親屬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

  • 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
  • 21歲以上未婚子女
  • 已婚子女
  • 父母(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
  • 兄弟姊妹(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

沒有美國公民身份但擁有永久居留身份的居民可以申請以下申請以獲得永久居留權:

  • 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
  • 21歲以上未婚子女

對於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和美國公民的父母沒有年度配額,但所有其他基於家庭的類別的申請都有較長的等待期,無論申請人是否是美國公民 若要查看等待時間,請點擊此處取得州簽證公告。 對於目前居住在美國境外的家庭:

  • K-1 未婚夫(妻)簽證:將居住在美國境外的未婚夫帶到美國,同時繼續辦理移民程序。
  • K-2簽證:攜帶未婚夫陪同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到美國
  • K-3 非移民簽證:將居住在美國境外的配偶帶到美國,同時繼續辦理移民程序。
  • K-4 非移民簽證:將符合資格的 K-3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的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在孩子 18 歲生日之前與美國公民結婚)帶到美國,同時繼續移民程序。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並希望攜帶家人來美國居住,請致電 888-736-0895 聯繫 GTH Law Group 進行初步諮詢,以便 Ginny Hsiao 協助您獲得資格標準。

透過入籍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入籍是外國公民或國民滿足國會在《移民和國籍法》(INA) 中規定的要求後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過程。 一般來說,申請人必須:

  • 提交 N-400 表格時年滿 18 歲。
  • 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至少五年(如果與成為美國公民至少三年的配偶結婚並同居則為三年)。
  • 在申請之前,已在美國實際居住了 60 個月中的至 個月中的至少 30 個月,但沒有連續離開美國六個月或更長時間(有例外)。
  • 在申請人的居住州居住至少三個月。
  • 從申請之日起到入籍之時一直居住在美國。
  • 做一個有良好道德品質的人,遵守美國憲法的原則,維護良好的秩序和幸福。
  • 了解並了解美國歷史和政府。
  • 能夠讀、寫和說英語(有例外)。

如果您已準備好成為美國公民或希望了解有關 如果您已準備好成為美國公民或希望了解有關成為美國公民的更多信息,請致電 888-736-0895 聯繫歐文或阿卡迪亞的 GTH 法律團隊進行初步諮詢。